-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 2024-08-31
露天矿山边坡检查制度
1、露天矿山边坡检查制度旨在确保矿山边坡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通过定期检查预防安全事故。以下是检查制度的几个关键要素: 责任主体: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负责边坡检查,确保负责人具备地质和边坡工程专业知识,能够评估边坡稳定性。
2、露天矿山边坡检查制度:边坡稳定性评估制度、边坡监测制度、边坡巡视制度、边坡管理制度、边坡应急处置制度。边坡稳定性评估制度 矿山应当对边坡的地质条件、坡度、坡高、坡面形态等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边坡的稳定性风险等级。
3、在实施露天矿山边坡检查制度时,应明确检查的责任主体和周期。责任主体一般由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担任,他们应具备专业的地质、边坡工程等知识,能够准确判断边坡的稳定性。
4、露天矿山边坡监测规范要求如下: 确定监测的内容和范围,包括边坡的变形、位移、裂缝、地下水位和地下水压力等。 确定监测的监测点位置和数量,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测要求和实际情况。 确定监测的监测频次和时间,监测频次应根据边坡稳定性和变化情况,适时进行监测。
5、法律分析:安全员负责本企业的边坡管理工作。安全员应定期对边坡进行观测和检查。年度、季度采剥设计、计划必须提出确保边坡稳定的技术措施。在雨季前加强对边坡的检查,特别是对有滑动迹象的边坡应提出预报和处理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
地下开采导致地面塌陷国家有明文规定吗
1、第一条 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制定本规定。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若干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178号)的规定,对由于地下采煤造成耕地地表塌陷,塌陷地在一年以内经过回填垦复后恢复种植用途的,比照临时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其余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
3、过度开采地下水,会发生塌陷,导致地面下沉,依据是——超采范围之内的岩土层地下水释放,土层被压密,厚度降低,引起其上部岩土体沉降,上覆土层因自重和疏水向下移动、弯曲变形,一直发展到地表,引起地面变形、塌陷,使建筑物倾斜、墙体开裂,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4、过度开采地下水的后果:地下水水位大幅急速下降。以至形成地下水降落漏斗。造成地面沉降、塌陷。河流,湖泊水量减少形成干涸等灾害。减少泉流量。而泉流量减少则破坏了古建筑物与文物的保护,甚至因泉水枯竭使古井和旅游景点失去了应有的旅游价值。水井枯竭。
5、比如矿震如果发生在人员密集区域,人们很有可能因为道路的塌陷最终陷到里面。所以一定要避免过量的采矿,适度地进行一定的采矿的工作。
福建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1、福建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隶属于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是一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设有50个编制。目前有在编人员44名,包括27名专业人员(8名高级工程师、15名工程师、4名助理工程师)和17名其他人员。中心设有4个职能科室和7个监测站。
2、福建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为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0人,现有在编人员44人,其中专业人员27人(高级工程师8人、工程师15人、助理工程师4人),其他人员17人。
3、此外,厅下设的事业单位如福建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档案馆、监察总队等,分别在规划研究、档案管理、监察执法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发挥着专业作用。省级土地登记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和信息中心则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推动全省的资源管理信息化和现代化。
地质环境管理
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第二章着重于地质环境的监测与管理。第七条中,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建立并管理本地区的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其目的是为了实施有效的地质环境保护和规划。政府对于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视体现在政策支持和科研鼓励上,旨在提升监测技术与水平。
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四章主要关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具体规定。首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需与环保、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合作,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规划,并经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六条)。
地质环境行政管理是指地矿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依据宪法、矿产资源法、水法、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国务院赋予的地质环境保护管理职能范围内,采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教育等手段或措施,对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活动中的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管理。
一)地质环境资源保护管理的自然客体 地质环境资源保护管理的自然客体有如下几个方面:(1)对追溯地质历史有重大科学研究价值的典型地质剖面,生物化石组合带地层剖面,岩性岩相建造剖面及典型地质剖面及构造形迹。